用人单位名称:宣化县辉绿石材厂 项目所在地:宣化县
项目名称:宣化县辉绿石材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开采区、石子、石材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及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宣化县辉绿石材厂年产6万㎥建筑石料石材项目的选址、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经费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内容的调查与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时间:2014年7月19日-7月21日
建设项目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半成品加工车间1#切割锯控制室、半成品加工车间4#切割锯控制室、开采面潜孔钻操作台旁粉尘、破碎车间一次破碎机上料口旁粉尘及噪声和成品车间1#小切割锯旁噪声超标,其余检测点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上述超标场所粉尘及噪声作业危害分级均为轻度危害,可通过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警告及防护标识,强化劳动者的安全操作及职业卫生培训及采取定期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行动进行防护,其余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均为相对无危害等级。
评价结论:该企业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正常生产时能起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作用。但职业病的发病具有隐匿性、长期性及个体差异性,企业应重点加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经过对该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企业现状存在一些不合格项,经整改后,通过对该公司工作场所选址、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过程中呈现平时正常真实生产状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齐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企业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符合职业卫生的条件。